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国科协交流部关于申报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4-01  浏览次数:13656

各位理事、监事、分支机构::

 

现转发《中国科协交流部关于申报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暨港澳科学家的学术交流,增进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工作者的了解和友谊,推动海峡两岸暨港澳协同创新,中国科协交流部将启动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对象包括:

(一)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副省级城市科协直属单位;

(三)设立科协基层组织的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

 

二、项目内容


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包括以下子项目:

(一)与港澳台相关组织开展日常交流项目

拟资助10-12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主要内容:加强同港澳台重要组织联系及合作,促进港澳台科技工作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交流项目形式包括学术会议及论坛、技术考察、专业参访、针对港澳台地区的专题调研等。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要与港澳台地区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科技交流基础,具有学科优势或区位优势,对相关产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有相关配套资金及政策支持。

(二)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年科学家学术活动月项目

拟资助25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主要内容:在大陆(内地)举办的面向海峡两岸暨港澳(海峡两岸暨港澳均包括、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先)青年科学家的学术会议、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资助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医学医药、工程制造、基础理论研究等学术领域。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要与港澳台地区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科技交流基础,具有学科优势或区位优势;有配套资金支持;交流活动形式为学术会议、论坛等;参会代表以来自科研、教学或生产的第一线,年龄以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港澳台地区代表参会比例不能低于总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一。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电子项目申报书提交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文丽 龙静萍

电话:010-64888542

邮箱: findwayfrom@163.com,longjingping@bsc.org.cn

 

附件: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