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会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称谓的通知
日期:2026-10-13 浏览次数:26
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
接中国科协通知,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会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使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社会团体负责人称谓。
根据监管要求,分支机构委员会组成人员规范称谓统一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各分支机构自即日起,停止使用上述不合规职务称谓,统一启用规范称谓。后续分支机构换届、委员会调整、对外宣传等,须严格执行本称谓规范,确保口径一致合规。特此通知。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