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关于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3-06-08 浏览次数:2883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所属分会、专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2023 年院士增选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 2023 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就中国生物物理学会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1,候选人应符合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2,候选人必须是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会员;
3,候选人应具有中国国籍。
4,推荐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即应为 195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5,凡 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 年停止 1 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6,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7,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8,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推荐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具体要求请参见:
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http://www.casad.cas.cn 中国工程院网:http://www.cae.cn
1,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
2,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学会只接受下属分支机构(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以下简称“推荐机构”);不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3,每个推荐机构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限。鼓励各机构积极推选 55 周岁以下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以及在西部边远地区工作累计 20 年以上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4,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院士或学术团体一种方式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和中国学术团体提名。
1,各推荐机构负责本领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应对被推选人的主要成就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
2,各推荐机构的推选材料《院士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函》(需含负责人手签,电子版)须在 6 月 18 日前报送至中国生物物理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逾期不再受理。
3,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将在 6 月 19 日向候选人下发学会推荐码,被推荐人进入“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填写推选工作材料。
4,候选人须在 6 月 30 日(含)前完成在线提交工作。
1,2023 年 6 月 18 日之前:分支机构向学会推荐候选人
2,2023 年 6 月 19 日-30 日:候选人线上填报推选工作材料
3,2023 年 7 月 6-14 日: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填写学会推荐意见、网上填报材料
4,2023 年 7 月 15 日:将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国科协
五、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设在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64888542
E-mail: jijia@bs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 15 号,100101
联系人:吉佳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