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247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开展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已启动。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学会理事以个人名义或各分支机构以集体名义可向学会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名,不接受个人自荐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五)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六)获奖者需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学会理事及各分支机构最多可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

2.请被提名人于2022130日前发送候选人提名表与附件材料至邮箱:lipuguang@bsc.org.cn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信息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普光,王悦

联系电话:010-6488854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15

邮箱:lipuguang@bsc.org.cn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附件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附件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