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奖项
贝时璋奖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贝时璋奖”和“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章程
(2008年12月27日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宗旨:为纪念贝时璋院士创建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促进我国生物物理学科的发展,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特设立贝时璋奖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

第二条  奖励对象:贝时璋奖是中国生物物理研究领域的最高荣誉奖,奖励对中国生物物理学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会员;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旨在鼓励35岁以下的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会员勇攀科学高峰,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第三条  奖励办法:每两年一届,在全国生物物理学术大会上颁发。每届遴选贝时璋奖获奖人1名,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获奖人1-3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1,贝时璋奖:奖牌及奖金

2,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奖章及奖金

第四条  推荐程序:

1,“贝时璋奖”:

本奖不受理本人申请,需经学会2名以上(含2名)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或6名以上(含6名)理事推荐方为有效。推荐人填写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报送候选人的主要学术论著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学术水平与贡献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

2,“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
本奖不受理本人申请,需经学会1名以上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或3名以上(含3名)理事推荐方为有效。推荐人填写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报送候选人的主要学术论著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学术水平与贡献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

第五条 受理机构: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推荐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会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及相关领域知名科学家组成,负责获奖人的遴选工作。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随学会理事会的换届而变动。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推荐、组织评审、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第六条  获奖者义务:“贝时璋青年生物物理学家奖”获奖者如不能亲临受奖,请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者获奖后有义务提供一篇高水平的原创性学术论文发表于《生物物理学报》。

本条例由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